陕西生物质锅炉大气排放标准

 相关资讯    |      2018-10-05

中正锅炉装配模具化,克服或减少影响产品质量中的人为因素是提高工艺水平的重要手段,针对产品的装配环节,中正锅炉实现了装配的模具化,减少传统划线装配的加工手段,消灭了划线差错,保证产品整齐划一。

格物致知,匠心造物。中正燃气锅炉自上市以来,凭借着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维护方便、经久耐用等多样的性能特点,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客户的关注与认同。

5月8日,陕西省环保厅公示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项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生物质锅炉。在国家标准体系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适用于65t/h以下的各种锅炉,对于65t/h以上的锅炉是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的这项锅炉标准,相当于是综合了两项国家标准的升级。《意见稿》显示,电站锅炉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关中地区的工业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限值分别为:10、35、50毫克/立方米);生物质锅炉的颗粒物、SO2、NOx限值执行20、30、150毫克/立方米。全文如下:1 适用范围本标准分别规定了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本标准电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电站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石油焦、污泥等燃料的电站锅炉执行本标准燃煤电站锅炉排放限值。本标准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工业锅炉。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锅炉执行燃煤锅炉排放限值。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执行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醇醚燃料(如甲醇、 乙醇、二甲醚等)锅炉执行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油气两用锅炉按照使用燃料种类分别执行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其它混合燃料锅炉按燃料种类执行较严排放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900.48-2008 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GB 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锅炉boiler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3.2 电站锅炉power plant boiler生产的蒸汽(水蒸气)主要用于发电的锅炉。3.3 工业锅炉 industrial boiler指生产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的锅炉。3.4 新建锅炉new 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3.5 在用锅炉 in-use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3.6 生物质锅炉 biomass boiler本标准中特指以纯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锅炉。3.7 生物质成型燃料 biomass moldedfuel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为原料,经过机械加工成型,具有规则形状和一定尺寸的燃料产品。3.8 生物质燃气bio-syngas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食用菌渣、禽畜粪便、污水污泥等含有生物质体的物质为原料,在高温下,生物质体热解或者气化分解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3.9 氧含量 oxygencontent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3.10 关中地区Guanzhong Region指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域。3.11 陕北、陕南地区 Northern Region and Southern RegionofShaanxiProvince陕北地区:指延安市和榆林市所辖的行政区域。陕南地区:指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所辖的行政区域。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电站锅炉(1)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关中地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陕北、陕南地区新建机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机组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2)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新建机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机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3)新建燃煤机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自2019年10月1日起,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自2020年1月1日起,应采取烟温控制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羽等现象。表1 电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燃料种类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监控位置燃煤103550烟囱排放口天然气、燃油52050生物质1035100其他燃气关中地区535100a50b陕南、陕北1050100备注:a.燃气锅炉;b. 燃气轮机组4.2 工业锅炉4.2.1 燃煤锅炉(1)关中地区:新建燃煤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2)陕北、陕南地区:新建燃煤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限值。(3)新建单台出力>65t/h的燃煤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单台出力>65t/h的燃煤锅炉自2019年10月1日起应采取烟温控制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羽等现象。表2 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汞及其化合物监控位置1035500.03烟囱排放口表3 陕北、陕南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分类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汞及其化合物监控位置单台出力≤65t/h的燃煤锅炉301002000.05烟囱排放口单台出力>65t/h的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10501000.05单台出力>65t/h的层燃炉和抛煤机炉10502000.054.2.2 燃气锅炉(1)天然气锅炉:关中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2017年5月22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天然气锅炉执行表4括号外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2017年5月22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天然气锅炉执行表4括号内排放限值。陕北、陕南地区:在用天然气锅炉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括号外排放限值。新建天然气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2)生物质燃气锅炉、其他燃气锅炉:新建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锅炉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表4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燃气的种类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监控位置天然气102080(50)烟囱排放口生物质燃气1020100其他燃气10501504.2.3 燃油锅炉新建燃油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油锅炉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表5 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监控位置1020150烟囱排放口4.2.4 生物质锅炉新建生物质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生物质锅炉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表6规定的排放限值。表6 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监控位置2030150烟囱排放口4.2.5 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按照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监测锅炉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排放时,锅炉负荷应符合GB5468的规定;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执行;对于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1 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办法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按照公式(1)进行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将实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基准氧含量按照表7的规定执行。(1)式中:——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实测的氧含量;——基准氧含量。表7 基准氧含量分类基准氧含量(O2)/%电站锅炉燃煤锅炉6天然气锅炉及燃油锅炉3生物质锅炉6其他燃气锅炉3燃汽轮机组15工业锅炉燃煤锅炉单台出力>65t/h的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6单台出力≤65t/h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及各种容量的层燃炉和抛煤机炉9天然气锅炉单台出力>65t/h的锅炉3单台出力≤65t/h的锅炉3.5燃油锅炉3生物质锅炉95.2 监测方法监测方法见表8。表8 监测方法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3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4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3

作为专注锅炉研发制造多年的中正锅炉,深刻意识到医药行业的高需求,不断进行产品更新升级,生产的蒸汽锅炉凭借着其优异的品质和环保性能帮助众多制药企业完成设备更新换代,在降低生产成本和环保成本的前提下,更有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中正锅炉,自2002年开始出口锅炉以来,已先后出口到印尼、巴基斯坦、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泰国、澳大利亚、阿尔及利亚、蒙古、巴布亚新几内亚、孟加拉国、尼日利亚、哥伦比亚、坦桑尼亚、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印度、阿曼、沙特阿拉伯、老挝、新加坡、南非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用户遍及化工、医药、造纸、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并持有ASME “S”“U”钢印、CE/PED,DOSH、AS、IBR、CUTR等认证,培养了一批专业服务海外的技术队伍。